乌鲁木齐立法 禁公众场合穿蒙面袍
(中国‧乌鲁木齐12日综合电)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前天通过新规定,禁止在全市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此前,新疆多地都曾以各种形式劝阻或禁止蒙面罩袍,但较少由正式立法禁止。
香港《明报》周五报导,今年8月,新疆克拉玛依举行新疆自治区运动会,当局要求,其间包括身穿蒙面罩袍(即黑袍)者,与留大胡子的等“五种人”,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今年6月,也有报道指,在新疆和静县,官方教育维吾尔族妇女,不要穿吉里巴甫服(一种穆斯林女性的蒙面服装)。
官方媒体指,这些蒙面服饰是来自保守甚至极端宗教势力的外来影响,并非维族传统世俗服饰。官方对服饰的管理引来批评,指是干预维吾尔族的信仰自由。但也有学者指出,蒙面服饰令面容无法辨认,不利社会治安。此前,曾有多个欧洲国家立例禁止穆斯林女性在公众场合穿戴蒙面黑袍,也曾引来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