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头条回顾.遇劫失财物.懒警改口供 钱包被抢变自己弄丢 | 中国报 China Press

2013年12月13日头条回顾.遇劫失财物.懒警改口供 钱包被抢变自己弄丢

摄影:陈文祥
2013年12月13日头条回顾.马六甲讯)妇女遇劫后负伤报案,懒警无心办理,竟把事主口供擅改为“遗失钱包”,更指事主报假案来省下补办大马卡的罚款!



50岁事主林女士(夜店歌手),今日向民主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区州议员赖君万投诉遇到懒警经过。

她在讲述过程时,语气十分愤怒,指该警员的做法对她造成不便;她在迟些补办大马卡时,也可能因此需要缴付罚款。

林女士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她是于本月9日清晨5时,在甲市甘榜于汝的住家前遭掠夺。



被扯倒在地

她说,当时她正等待家人开门,突然,有两名一胖一瘦的掠夺匪从其身后冒出。

“我当时被对方扯倒在地,隐约中看到干案的掠夺匪乘上同党的摩哆离开现场。”

她说,她被扯倒后,脸部受伤,须马上到医院检查,隔了2天才到中央警局报案。

“我报案时,以不流利的国语向一名当时在执勤,年约50岁警员道出经历,对方录取口供后,只是随意把电脑荧幕转向我,让我了解报案书内容。”

林女士说,对方当时的行动只是一瞬间,她也无法看清电脑荧幕上的报案书内容,该报案书就被打印出来给她签名。

“我本身不谙国文,当时也没有多加了解报案书内容,但事后我的朋友发现,报案书内容和我的遭遇有出入。”

她说,她对警方的态度非常不满,她是因为被掠夺而遗失身分证,并非如警方的报案书内容所言丢失,所以决定向州议员投诉以讨回公道。

反被指报假案避罚款

“你们因为遗失身分证后才报假案,目的就是要省下罚款!”

林女士于12日重返中央警局投诉和要求重新录取口供时,竟遭警局内的警员指她报假案,以掩盖弄丢身分证的实情。

她说,当时她在友人的陪伴下重返警局,要求会见有关警员,岂料被在场的警员如此揶揄。

“对方当时说,类似遗失身分证后报假案的案件很多;对方也当场表示,不会接受我重新报案。”

她说,尽管当时她向对方作出解释,但对方却抱着不理会的态度。

根据国民登记局条例,第一次遗失身分证者将被罚款100令吉,第二次罚款200令吉及第三次或以上被罚款300令吉;每次另加10令吉手续费。

掠夺案受害者持有报案书,则可以免费补请身分证。

甲总警长指示警官调查

甲州总警长拿督蔡义来对警员擅改报案者口供的做法感到吃惊,坦言郑重看待此事,马上指示警官调查此案。

蔡义来接受电话访问,由本报记者口中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指出,警方将关注此事,包括召见事主了解事发经过。

“我将指示相关警官展开调查,同时也促请事主重新向警方报案。”

蔡义来也促请公众人士在报案后,必须看清和了解报案书内容才签名。

“这是对报案者的一种保障,希望公众人士配合。”

另一方面,一位隶属中央警区的华裔警官也在截稿前联络本报,指警方已马上设立专案小组调查此事。

赖君万:非常严重

赖君万说,警员擅改报案者口供是非常严重的事,会为报案者带来问题,包括被提控报假案。

他说,警员擅改报案书内容,相信是为了省却查案工作,也试图将国内遗失身分证的主要原因,由掠夺案归类为遗失。”

另一方面,赖君万指出,将向甲州总警长拿督蔡义来投诉,同时要求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正视此问题,包括对涉及的警员采取严厉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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