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指檳可用阿拉字眼.大山腳巫統:言論破壞和諧 應援煽動法查林冠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冠英指檳可用阿拉字眼.大山腳巫統:言論破壞和諧 應援煽動法查林冠英

(大山腳13日訊)巫統大山腳區部領袖,今日針對檳首長林冠英發表非穆斯林在檳州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論報案,譴責對方的言論破壞宗教和諧,警方應援引煽動法令調查。



該區部巫青團團長伊凡今午在區部主席拿督慕沙等人陪同下,到柏達鎮威中員警總部報案。

伊凡指出,據《馬來郵報在線》于本月12日的報導,林冠英指2004伊斯蘭行政法令(檳州),不能在非穆斯林身上執行。

他強調,有關法令頒佈了40個只有穆斯林可使用的字眼,包括阿拉字眼。



他認為,林冠英的言論是插手伊斯蘭宗教的行為,並會引起穆斯林不滿情緒,如果對方再發表類似言論,擔心會破壞宗教之間的和諧。

“何況,聯邦法庭已于6月23日判決,推翻《先鋒報》使用阿拉字眼的上訴。”

林冠英:檳現有法律
沒禁非穆斯林用阿拉字眼

(北海13日訊)檳首長林冠英強調,他日前只是陳述檳州現有的法律地位,並沒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同時,檳州伊斯蘭行政法只能施行于穆斯林。

他說,州內的非穆斯林向來在祈禱時都只會使用英文、中文或淡米爾文,並不會刻意在宗教活動上使用阿拉字眼,只是可能有些東馬過來的人,會使用馬來文。

他是針對馬華宗教和諧局主任拿督鄭聯科有關“促請檳州與雪州政府別再增加禁止州內非穆斯林使用的字眼”的提問,做出回應。

他說,檳州政府必須捍衛州內的法律地位,絕不允許伊斯蘭行政法施行于非穆斯林身上。

他也認為,巫統大山腳區部領袖針對此事向警方報案,是一種政治欺負,他反倒建議“要追究就去找馬華,並且要求馬華表明立場。”

林冠英今午到王裕好路馬銀行頒發家庭主婦回饋金后,向媒體如是指出。

當天,威北區共有4612名家庭主婦受惠,分別是雙溪浮油區1654名、直落斗哇區607名、峇眼惹瑪區1487名及峇眼達浪區864名。

另外,林冠英指出,早前檳州政府宣布將耗資60萬整修北海市政局禮堂,但因為有一些工程計劃上的變動而必須延遲動工。

他透露,該工程將公開招標,並預計明年開始動工,總耗資約2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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