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 紀畢中:豬肉人人愛
有人把音樂頒獎禮比喻為一年努力之后的成績單。
那是比較斯文說法。
另一個說法認為音樂頒獎禮是塊大豬肉,要用來分的。
韓國一個大型音樂頒獎禮最近在香港舉行,照樣傳出分豬肉消息,而且是由當紅歌手GD在台上又跳又RAP出來,看看歌詞“MAMA設置大獎,怕孩子們爭吵才每人分一個獎。我已長大,看見弟妹們吃的樣子就很飽滿。。。”。
是風氣變了?還是主辦單位落落大方?分豬肉精神可以在頒獎台上淋漓盡致唱出來。
頒獎禮有分豬肉別稱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分給誰?怎么分?個別獎項不一,據說要看主辦單位是誰,也看唱片公司旗下藝人名單有誰,談判實力,交換條件等等客觀因素而定。
也因為那樣,有時候,某某主辦單位的音樂頒獎禮會有某某唱片公司的大牌歌手成為大贏家,而某某唱片公司的大牌歌手卻只拿雞肋獎,又或是完全不出席。
頒獎禮當然需要越多大牌歌手出席越好,可是最重要獎項大概也就那幾個,要如何做到不得罪任何一方,又讓方方面面高高興興,還真的很考驗。
如何把豬肉分得好,是一門不容易的學問。
比如香港每年很多音樂頒獎禮,常被人非議,說應該是某某歌手得獎而不是這個歌手得這個獎之類的。
聽起來就讓人覺得主辦單位很吃力不討好,怎么還要辦下去?
陳慧琳日前被問到說將要舉行的香港音樂頒獎禮出現缺少大牌歌手藝人出席的窘境時就直接建議不如取消不辦。
建議雖然有點意思,不過,只要有廣告金主支持,只要還有收視率,只要還有追星族,音樂頒獎禮,不管豬肉分得均不均衡,還是會辦下去的。
理由很簡單,好吃的豬肉人人愛。(除非你是“全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