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僱主沒繳公積金罰23萬
(吉隆坡15日訊)根據僱員公積金局(KWSP)今年第3季報告,今年7月至9月期間,共有144名僱主因沒有為員工繳交公積金,遭提控上法庭,總罰款額達23萬2100令吉。
僱員公積金局副總執長(行動)拿督莫哈末納因今日發文告說,按照1991年僱員公積金法令,僱主需在每月15日之前,務必及需按時為僱員繳交公積金。
他舉例2名來自吉隆坡的僱主,分別被罰款6000令吉及4000令吉;另2名來自雪蘭莪的僱主,則分別被罰款5000令吉及4000令吉。
名單呈交移民局
“還有2名僱主來自檳城,他們各被罰款5000令吉。”
納因指出,涉案僱主可以分6期攤還罰款。
今年7月至9月,全國共有304名公司董事因拖欠公積金,牴觸1991年公積金局法令第39條文,被禁止出國。僱員公積金局已將304人的名單呈交至移民局,一旦他們繳清款項,才會被除名。
他促請會員通過電子戶頭檢查個人公積金戶口,該局也在採用電子公積金系統後,能有效檢查及監督操作,確保僱主都有為僱員繳交公積金。
相關詳情,當局歡迎民眾在週一至週五,致電:03-89226000洽詢,或是上網:http://enquiry.kwsp.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