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穆斯林在槟可用阿拉风波‧世界著名学者也表明可用 安华挺林冠英阿拉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非穆斯林在槟可用阿拉风波‧世界著名学者也表明可用 安华挺林冠英阿拉论

(吉隆坡15日讯)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今日为槟州首长林冠英声援,并称世界著名伊斯兰学者谢赫.阿尔卡拉达维,也指非穆斯林可使用“阿拉”字眼。



他说,林冠英的言论绝对正确,况且有个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持后者的立场。

“世界著名学者也曾经发表类似的立场,同样是违背国家的宗教部门。我捍卫他(林冠英)的权利,因为我曾经发表过类似的言论。”

安华今日针对他起诉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诽谤案件出庭后,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若影射林冠英不尊重伊斯兰是不公平的。



林冠英日前发表非穆斯林在槟州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并坚称这言论只是陈述槟州现有的法律地位,并没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同时,槟州伊斯兰行政法只能施行于穆斯林。

惹米基尔:谈阿拉字眼课题
导致人民关系紧张

(布城15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说,最近社会比较倾向讨论其他宗教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话题,包括政治人物在内,这将会导致人民之间的关系紧张。

“马来西亚国民给予宗教信仰的自由,所以不应该发表一些倾向侮辱伊斯兰的言论。”

他今日在文告中说,槟州首长林冠英指非穆斯林在槟州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具有误导性。

他说,州宪法已清楚阐明,禁止使用“阿拉”字眼是槟州伊斯兰理事会的管辖范围,而且这理事会也是由国家元首负责。

他说,任何宗教裁决指穆斯林不可使用“阿拉”字眼,都是通过合法的程序,因此这裁决也是州法令之一,换言之就是与联邦宪法第11条文相似,即是非穆斯林不可向穆斯林宣教。

惹米基尔说,禁止其他宗教使用“阿拉”字眼,已在联邦宪法内“阻止和管制”,因此促请各造尊重联邦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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