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曾要求废除槟伊教行政法 林冠英抨巫统没吭声
(槟城15日讯)槟首长林冠英认为,马华要求废除2004年槟州伊斯兰宗教行政法,才是干预伊斯兰事务之举,巫统却没对此吭声,显示巫统表里不一。
他今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针对巫统对他指非穆斯林不约束于伊斯兰裁决(Fatwa)的言论报警一事,如是回应。
他也出示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引述马华宗教和谐局主任拿督郑联科言论的报导,郑联科在该篇声明中向林冠英抛出问题指,“既然民联在槟州的40个州议席内赢得30州议席,其中仅有6位州议员是穆斯林,因此只要有其中27位州议员同意,即能拥有超过三分二的票数,通过废除2004年槟州伊斯兰宗教行政法。”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秘书长。他认为,郑联科的言论显示马华要求废除槟州伊斯兰宗教行政法,这项法令也赋权成立伊斯兰宗教事务理事会,若废除此法等同废除该理事会,这才是干预伊斯兰事务的做法。
“为何马华要求废除槟州伊斯兰宗教行政法,我却成为被怪责的对象?”
警可要求录口供
林冠英重申,没有干预伊斯兰事务,州政府也从没想过要废除由前朝政府在2004年通过的伊斯兰宗教行政法,而只是根据伊斯兰宗教行政法阐明的内容,陈述“非穆斯林不约束于伊斯兰裁决”的事实。
“非穆斯林当然不约束于伊斯兰裁决,否则非穆斯林就不可喝(酒)。或者说,若非穆斯林约束于伊斯兰行政法,那么非穆斯林就可领取课税(zakat)?”
他说,警方至今未针对此课题向他录取口供,若警方需要,希望警方发出公函邀请他录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