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女郎和本地男子未婚生子,兒子近4歲還領不到公民權,令母親擔心影響兒子上小學。
⊙劉女士說,約5年前她認識了一名本地男子,在還沒結婚的情況下就已產下了愛情結晶,兒子隨后面對不能申請公民權的問題。
她說,兒子出生不久后,她就和男友結婚,之后再生下第二個愛情結晶,是一名女娃。
“女兒可以申請到公民權,但兒子卻至今乃申請不到。”
她說,國民登記局的官員告訴她,基于她是外國人,在還未註冊前生育,是無法為孩子申請大馬公民權的。
“那我該怎么辦?兒子多兩年就要上小學了,我查詢學校,獲悉外國籍孩子不能報讀本地學校,我還能做什么呢?”
★林若輝律師
基于劉女士產下長子時還未結婚,所以依據法律,長子的國籍是跟隨母親,但劉女士可以通過律師向法庭辦理領養手續,以便可以讓兒子順利報讀本地學校。
雖然這是一個領養手續,但不代表兒子的身份會變成“養子”,法律上,劉女士與丈夫依舊是兒子的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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