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决赛骚乱案 5滋事球迷不认罪
(莎阿南17日讯)铃木杯东南亚足球赛骚乱案5名被告今日被控上莎阿南法庭,但5人皆否认有罪,法庭允准5人,每人以28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5名被告分别为阿米鲁阿克马(22岁)、祖海米阿克马(28岁)、莫哈末纳尤丁(19岁)、同属亲兄弟关系的莫哈末阿米鲁丁(34岁)和诺哈迪(29岁);他们被控于2014年12月7日晚上约9时50分,在莎阿南体育馆一场马来西亚对垒越南的铃木杯足球半决赛赛事时,涉嫌起哄引发骚乱和行使暴力殴打越南籍球迷。
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14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5名被告皆否认有罪后,推事艾丽雅娜允准他们每人以2800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定12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