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穆斯林前夫上诉失败 2儿抚养权仍归母
(布城17日讯)上诉庭今日维持森州印裔妇女蒂峇的2名孩子抚养权归母亲。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阿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宣读口头判词时一致驳回蒂峇前夫依兹万就芙蓉高庭裁决蒂峇获抚养权的上诉。
阿都阿兹指出,根据过往联邦法院的案例,伊斯兰法庭没有权限审理在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下注册的非穆斯林离婚案,因此2名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拥有。
谕令支付堂费
他同时谕令依兹万需支付1万令吉堂费。
另外二司是拿督阿马迪阿斯纳威及拿督东姑麦浓。
印裔穆斯林依兹万(31岁)于2013年在前妻蒂峇(31岁)不知情下,将一对分别为6岁和9岁的子女带到伊斯兰中心,并让他们改信伊斯兰。
依兹万也在去年8月,获得伊斯兰法庭将一对子女的抚养权判处予他,但芙蓉高庭将一对子女的抚养权判给母亲蒂峇。
当时,芙蓉高庭是援引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第55(1)(2)条文,将一对子女抚养权判予蒂峇,同时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讵料,依兹万连同一名巫裔男子,到蒂峇位于日叻务的住家,将6岁的儿子米德兰带走。
驳回归还令申请
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后,依兹万代表律师哈尼夫凯迪阿都拉马上向上诉庭申请归还令(recovery order),以索回其6岁儿子米丹,但不果。
哈尼夫凯迪阿都拉是在上诉庭裁决2名孩子抚养权归蒂峇后,立即要求就归还令陈词。
经过约一小时的陈词后,上诉庭三司同样一致驳回依兹万的申请。
阿都阿兹说,上诉庭给予依兹万3星期,针对芙蓉高庭将抚养权判给蒂峇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较后,蒂峇的代表律师法力阿萨向媒体说,目前先维持上诉庭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