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日維持森州印裔婦女蒂峇的2名孩子撫養權歸母親。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阿都阿茲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宣讀口頭判詞時一致駁回蒂峇前夫依茲萬就芙蓉高庭裁決蒂峇獲撫養權的上訴。
阿都阿茲指出,根據過往聯邦法院的案例,伊斯蘭法庭沒有權限審理在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下註冊的非穆斯林離婚案,因此2名孩子的撫養權歸母親所擁有。
諭令支付堂費
他同時諭令依茲萬需支付1萬令吉堂費。
另外二司是拿督阿馬迪阿斯納威及拿督東姑麥濃。
印裔穆斯林依茲萬(31歲)于2013年在前妻蒂峇(31歲)不知情下,將一對分別為6歲和9歲的子女帶到伊斯蘭中心,並讓他們改信伊斯蘭。
依茲萬也在去年8月,獲得伊斯蘭法庭將一對子女的撫養權判處予他,但芙蓉高庭將一對子女的撫養權判給母親蒂峇。
當時,芙蓉高庭是援引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55(1)(2)條文,將一對子女撫養權判予蒂峇,同時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
詎料,依茲萬連同一名巫裔男子,到蒂峇位于日叻務的住家,將6歲的兒子米德蘭帶走。
駁回歸還令申請
上訴庭維持高庭的判決后,依茲萬代表律師哈尼夫凱迪阿都拉馬上向上訴庭申請歸還令(recovery order),以索回其6歲兒子米丹,但不果。
哈尼夫凱迪阿都拉是在上訴庭裁決2名孩子撫養權歸蒂峇后,立即要求就歸還令陳詞。
經過約一小時的陳詞后,上訴庭三司同樣一致駁回依茲萬的申請。
阿都阿茲說,上訴庭給予依茲萬3星期,針對芙蓉高庭將撫養權判給蒂峇的裁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較后,蒂峇的代表律師法力阿薩向媒體說,目前先維持上訴庭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