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委会受促 撤销对电台BFM罚款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多媒体委会受促 撤销对电台BFM罚款

(吉隆坡17日讯)独立新闻中心促请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撤销对英文商业电台“BFM”的罚款,该电台因在10月21日访问美国宗教学者礼查阿斯兰,触及“阿拉”字眼课题,遭罚款1万令吉。



该中心认为,该委员会应该废除任何直播需要预先寻求批准的条件,因为有关条例对广播员会产生寒蝉效应,日后会过于谨慎。

该中心执行主任索妮雅和纪洁克(译音)发表文告指出,有关罚款举动是侵犯言论自由和破坏媒体自由。

“马来西亚局内人”昨日报导,“BFM”被指违反内容应用服务供应商(CASP-I)执照条件,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06(3)条文,而“BFM”的消息来源透露, 该电台将向多媒体委员会提出上诉。



文告也指出,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必须确保所发出的执照是符合联邦宪法第10条款,即保障言论自由。

它说,任何言论自由的限制只能够通过国会,以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落实,并指此举破坏言论自由的人权标准。

播美宗教学者访谈
BFM坚持有遵守条例

英文商业电台“BFM”坚持在播出访问美国宗教学者礼查阿斯兰,谈“阿拉”字眼课题时,都有遵守政府严格条例。

该电台执行董事马烈阿里在文告中指出,该电台至今还未决定下一步行动,但会在“适当时候”才回应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

他说,他们是在去年12月9日接到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来函,并列出该电台牴触内容应用服务供应商(CASP-I)执照条件罪状,并指一切与伊斯兰有关的节目都需预先获得相关当局许可,以取得劝告。

他也说,来函也指该电台不应该提供违反社会文化和道德价值的内容,因此牴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06(3)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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