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信用卡買貨債未清 妹失聯男友不認賬

(吉隆坡17日訊)女子因對妹妹信任,同意以本身信用卡替雇主兼妹妹男友買貨,孰知尚欠13萬5000令吉的債務還未還清,男子就翻臉不認賬,妹妹更失聯3個月多,令家人擔心不已。

鄭琳琳(37歲,銷售員)說,2012年經妹妹鄭琳珊介紹到其男友直銷公司做管理員,公司要求她以本身信用卡買貨,她看在妹妹份上便同意。

她說,每次買貨后,妹妹會通過銀行存款機匯款給她,她任職1年多內共刷了23萬5000令吉,幾乎刷爆卡,每次刷卡數額介于三四萬至10萬令吉。

“該公司在一年多后結業,妹妹承諾每月還我至少5000令吉,從2013年3月至今年10月,共還了10萬令吉,但她上月沒再還錢,還和我前夫否認欠我錢。”

擔心受男友教唆

鄭琳琳今日在弟弟鄭鴻威陪同下,通過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劉開強召開記者會說,她最后一次是在8月底通過通過簡訊和妹妹聯繫,后者之后即使匯款也沒通知她,完全和家人斷聯。

“本月1日,我與哥哥及弟弟到妹妹與男友同居的排屋找人,要求交代,但房子明明有人,卻沒人回應,哥哥一氣之下踢了屋外兩輛名車,隔天弟弟就接到該男子來電,說會和我們算賬。”

她說,平時和妹妹關係不錯,甚至臨盆在即邀她同住以方便照顧。

“妹妹9月預產,我6月搬進去,但因一些事爭吵,其男友8月底叫我搬走,之后我們關係疏離,擔心她受男友教唆。”

出席記者會的還有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副主任劉博文、委員何兆興及中央文化局主任彭偉楠。

妹秘密註冊沒告知

鄭琳琳說,妹妹近年行蹤神秘,就算數月前和男友註冊結婚,也沒告訴家人。

她說,妹妹18歲就搬出去和男友同居,在一起近10年,但家人對該男子不了解,很少接觸,只是近兩年一起用餐數次。

“妹妹甚至不告訴住哪裡,我是因為去過她家才知道,但之后已搬走。”

她向國民登記局查詢,才知道妹妹已和男友註冊。

“男子今年約45、46歲,來自新山,我甚至不知道他姓什么,只知道洋名,但隨后獲悉改了另一個洋名。”

鄭琳琳說,男子換名車的速度很快,但據悉都不是自己的車,連住過的大房子,也是用妹妹名義租下。

男子:要告就盡快

劉開強在現場聯絡有關男子,並以擴音器讓記者聆聽談話內容,對方自稱姓田,但拒會面談判。

他沒直接否認欠錢,只是一直強調有證據就告他。

“要告就儘快,加油!”

他說,如果法庭判他輸,他會賠錢,然后“警告”劉開強別再聯絡他。

劉開強則促請妹妹儘快交代事情,勿再逃避,家人也很擔心其安全。

另一方面,鄭鴻威說妹妹很大可能和“丈夫”是同謀,但受騙的是自己姐姐,不能坐視不理。

“據悉男子還有參與其他直鎖公司的操作,但沒有直接掛勾,相當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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