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纳前高级警官当律师 须履行人权委会条件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接纳前高级警官当律师 须履行人权委会条件

(怡保17日讯)高庭今日接纳安华肛交案前查案警官祖迪警监,成为讼务及事务律师的申请,但附加条件,申请人须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25日,参加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举办活动,如讲座及论坛等,为时8小时。



祖迪11月5日向高庭申请成为律师,高庭法官李瑞生今日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做出上述判决。

他说,指示祖迪须参与人权委员会的活动,是希望他从中学习人性良心,律师是服务人群行业,需忠于本身的专业。

祖迪的律师代表是诺米尼克,大马律师公会律师代表是马力。



祖迪退休前是高级警官,退休后有志当律师,律师公会于去年3月16日正式反对他成为讼务及事务律师,他即向高庭申请,要求接纳他为讼务及事务律师。

在今年1月15日的审讯中,法官认同大马律师公会指申请人不符合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11(1)条文,即并非为一名适当人选而反对的理由,而不接纳他的申请。

事后,在怡保当实习律师的祖迪,于11月5日在怡保法庭要求接纳他为讼务及事务律师。

据悉,大马律师公会是基于人权委员会在“5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警方逮捕事件”所召开听证会后,对供词令人不满意的祖迪作出的“负面评价”,反对祖迪成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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