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提出暫緩怡保高庭的2項庭令,即逮捕印裔婦女英德拉前夫莫哈末利端及歸還其孩子給英迪拉的申請。
這意味著,卡立無需執行高庭較早前頒布的庭令,而英德拉只能透過法庭庭令,尋回前夫和孩子目前的下落。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阿都阿茲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宣讀口頭判詞時說,三司是以2比1的多數票決定此案,即阿都阿茲及拿督阿馬迪阿斯納威批准卡立的申請,拿督東姑麥濃則不批准。
東姑麥濃指出,他認同高庭法官李瑞成的裁決及所頒布的2項庭令,並認為有關裁決無誤。
怡保高庭是在去年7月25日判決,撤銷印裔婦女英德拉3名兒女于2009年信奉伊斯蘭的證書。
求判前夫藐視法庭
她于去年5月6日,獲得高庭宣判其改信伊斯蘭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原名巴馬納登),需交還6歲幼女班莎娜撫養權給她,其前夫未這樣做。
英德拉于去年10月10日入稟高庭要求宣判前夫藐視法庭;怡保高庭于同年10月18日,傳召莫哈末利端出庭,並須于今年1月6日攜帶幼女出庭,但后者再度缺席,也未將幼女交回給英德拉。
對此,高庭于今年9月12日發出庭令,諭令卡立在7天內執行民事法庭發出逮捕英德拉前夫及歸還幼女的2項庭令,讓母女在一個馬來西亞日(9月16日)前重聚。
卡立拒絕這么做,並指民事法庭及伊斯蘭法庭的判決截然相反,不應插手,讓涉及人士自行解決此分歧,同時就此提出上訴,要求展緩此庭令。
英德拉聞判灑淚
英德拉聞判后,不禁淚灑法庭。
她較后在庭外受媒體訪問對裁判結果有何想法時,回應說:“我非常失望。”
她指出,她已預料會有這樣的結果,但還是無法按捺失望的心情。
英德拉的代表律師古拉說,雖然他再次向上訴庭三司說明結果,即英德拉不曉得丈夫和孩子的下落,今后或無法再見孩子,但三司依然堅持本身的判決。
他說,他將會與英德拉再商談,是否會就此裁決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