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申请准证‧路口更狭窄 私人建筑物占据马路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没申请准证‧路口更狭窄 私人建筑物占据马路

报导:林雁芳
(士毛月17日讯)私人产业也要留条路给人走!



士毛月旧万宜路与新村第10路路口交界处一块私人地,地主在没向市议会申请任何准证下擅自增建一间商业单位,有关单位的围墙地基却大幅度越过目前的新村10路,造成建筑物看起来建在马路上,阻碍交通。

许多大罗厘从旧万宜路转入新村10路时,因道路狭窄而必须格外小心驾驶。

此外,从加芙大道往士毛月的驾驶人士都必经此路,这条道路也是士毛月居民通往新村巴刹的主要道路,因此平日交通流量很高。



围墙地基超越马路

士毛月新村村长颜闻昌说,地主在该私人地兴建5个商业单位,早前准备建多一间,但单位的地基因阻碍新村10路的交通,遭市议会谕令停工及拆除有关地基。

他指出,新村10路路口早年真正的位置比较靠河边,随着后期河桥改宽,道路就向右边移,拉近与私人地的距离,道路就变得更狭窄。

“地主要增建一间单位,无疑会使到第10路路口更狭窄。”

他今早与村委吴福明、刘国昌及丘文尧一起巡视有关路口时,与该地主其中一名租户交涉。

他强调,虽然该土地是私人地,但也应该留一条路给居民使用。

根据目测,新村10路宽约15尺,地主的围墙地基已越过马路约4尺。

颜闻昌说,建在新村路边的任何建筑物左右两侧都必须保留6尺空间,但有关商业单位已占完所有空间。

市会2度发函
要求拆围墙地基

行动党加影市议员黎潍裮证实,地主没有向市议会申请任何兴建商业单位的准证,市议会已两度发出通知信给地主,要求地主拆除围墙地基。

他说,首两次发出的通知信,地主各有30天的时间自行拆除,若期限到仍未拆,市议会将发出第3次的通知信,要求地主24小时内拆除,否则市议会将采取行动。

他说,虽然有关土地属私人地,但其建筑物却阻碍交通,市议会可以不批准地主的工程。

“兴建任何建筑物都必须市议会批准,但地主并没有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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