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女童 失业汉不认罪
(吉隆坡17日讯)失业汉涉嫌强迫11岁女童进行非自然性行为,今日被控时不认罪。
法官不准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2015年1月27日过堂。
被告聂莫哈末占里(36岁)被控于12月3日中午12时30分在安邦一间清真寺,对一名11岁女童做出非自然性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7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刑。
另外,被告针对其向受害者展示类似枪械的物体和抢劫的罪行也认罪,被告过后向法官苏莱雅求情说本身拥有心脏病和哮喘,因此希望获得允许保外候审。
此话随即引来主控官诺法兹琳副检查司的反对,她认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因此不能保释。
另一方面,被告同时也因拥有一把仿制手枪而被推事庭判处罚款2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4个月代替。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12月11日下午5时30分,在安邦甘榜百美湖一家餐馆内犯下持有仿制手枪的罪行。此案主控官为吴艾琳(译音)副检察司,推事为祖丽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