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己勝:勿等紕漏才補救 政府應檢討外勞政策

獨家報導:邱玉珊

(吉隆坡17日訊)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公會總會長鄭己勝促請政府檢討現有的外勞政策,採取有持續性的政策,而非“腳痛醫腳”,每每出現紕漏才來尋找對策補救,讓中小型企業業者難以適應。

他說,政府的外勞政策經常更改,例如50萬名在6P外勞漂白計劃下註冊的熟練外勞返國事件,讓僱主和中小型企業業者急跳腳,無所適從。

“再者,外勞申請經過多重部門管轄,申請程序既繁雜也費時,讓僱主和中小型企業的業者在短時間內面對人力資源短缺。”

下月流失50%外勞

鄭己勝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隨著50萬名外勞下個月返國,導致中小型企業的製造業流失40%至50%外勞,那些“3D”(Dirty、Difficult、Dangerous)工作性質的行業,更流失70%至80%外勞。

他指出,中小型企業業者對熟練外勞“又愛又恨”,“愛”的是他們擁有10年工作經驗,又肯從事“3D”工作,更不怕加班和熬夜,可說是非常“專業”的熟練員工;“恨”的是他們這么多年工作下來,月薪已達3000令吉至4000令吉,讓業者增加勞工成本。

他認為,隨著新一批外勞到來,要接受培訓必須長達1年,也未必如熟練員工表現好,才讓僱主和業者對外勞“又愛又恨”。

他預料50萬名外勞返國后,可能導致中小型企業運作大受影響。隨著華人新年到來,原定的計劃和項目也會隨著人力短缺而暫停或縮小,甚至導致小型企業關閉,因為勞工成本增加。

鄭己勝建議中小型企業業者朝向“機械化”和“自動化”經營模式,減少依賴外勞;政府也必須提供獎掖給轉型的中小型企業,讓他們邁向“機械化”經營模式。

大馬成培訓外勞“訓練地”

馬來西亞僱主公會(MEF)執行董事山蘇丁指出,大馬已成為培訓外勞的“訓練地”。

他說,若我國的外勞政策不檢討和改變,大馬會繼續成為培訓外勞的地方,在馬來西亞,外勞每年需要更新工作准證,但最多只能逗留10年期限,過后必須返回原在國,但是也有許多熟練的外勞不願意回國。

“我國必須改變這項政策,否則我們只會每年培訓外勞,讓這些外勞變得越來越有市場價值,執行挑選僱主和更換工作。”

他是接受《星報》訪問時指出,隨著50萬名在6P計劃下已註冊的外勞在明年一月返國,不熟練的外勞將取代這批熟練外勞。

“新引進的外勞則費時培訓,導致僱主成本增加,生產力下降,尤其是建築行業,會讓承包商無法如期竣工面對罰款窘境,所以我們必須重新檢討外勞政策,若50萬名在6P計劃下已註冊的外勞還有市場需求,就不應該把他們送回國。”

女傭代理協會

贊成網上申請外勞

大馬女傭代理協會(PAPA)主席符策鏑指出,該協會支持內政部建議的網上申請外勞系統,以加速聘請外勞的程序。

他說,這個制度有助減少繁文縟節,例如僱主與外勞代理不必親自到內政部與移民局,處理聘請外勞事務。

符策鏑向《每日新聞》指出,內政部推行網上申請外勞系統之前,必須確保新系統比舊系統更有效處理外勞登記。

“我樂觀看待網上申請外勞系統。一些外勞代理已開始在網上處理申請外勞的事務。”

6P漂白計劃非新政策

外勞1月後不可逗留

移民局副總監拿督沙吉古斯米指出,在6P漂白計劃下登記的外勞,必須在明年1月或之前返回原居國,這並不是新政策,僱主不必擔心。

他說,外勞若在明年1月之后逾期逗留,將會在移民法令第15(1)(c)條文下被逮捕。

他說,政府的政策非常明確,逾期逗留的外勞將會被控,並會面對罰款或坐牢的后果。

沙吉向《新海峽時報》指出,逾期逗留的非法外勞繳付罰款或刑滿后,將會被扣在臨時扣留中心,等候遣返原居國。

他說,這些外勞可以在6個月至1年的觀察期(冷靜期)后,重返馬來西亞工作。

“政府相信,外勞最好是在冷靜期后才回來。僱主不必擔心,這不是新的政策,他們已經知道。政府不希望外勞在我國持續逗留超過5年,他們可以因此申請永久居留權,並享有公民的一切好處。”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