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申請准證‧路口更狹窄 私人建築物佔據馬路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申請准證‧路口更狹窄 私人建築物佔據馬路

報導:林雁芳
(士毛月17日訊)私人產業也要留條路給人走!



士毛月舊萬宜路與新村第10路路口交界處一塊私人地,地主在沒向市議會申請任何准證下擅自增建一間商業單位,有關單位的圍牆地基卻大幅度越過目前的新村10路,造成建築物看起來建在馬路上,阻礙交通。

許多大羅厘從舊萬宜路轉入新村10路時,因道路狹窄而必須格外小心駕駛。

此外,從加芙大道往士毛月的駕駛人士都必經此路,這條道路也是士毛月居民通往新村巴剎的主要道路,因此平日交通流量很高。



圍牆地基超越馬路

士毛月新村村長顏聞昌說,地主在該私人地興建5個商業單位,早前準備建多一間,但單位的地基因阻礙新村10路的交通,遭市議會諭令停工及拆除有關地基。

他指出,新村10路路口早年真正的位置比較靠河邊,隨著后期河橋改寬,道路就向右邊移,拉近與私人地的距離,道路就變得更狹窄。

“地主要增建一間單位,無疑會使到第10路路口更狹窄。”

他今早與村委吳福明、劉國昌及丘文堯一起巡視有關路口時,與該地主其中一名租戶交涉。

他強調,雖然該土地是私人地,但也應該留一條路給居民使用。

根據目測,新村10路寬約15尺,地主的圍牆地基已越過馬路約4尺。

顏聞昌說,建在新村路邊的任何建築物左右兩側都必須保留6尺空間,但有關商業單位已佔完所有空間。

市會2度發函
要求拆圍牆地基

行動黨加影市議員黎濰裮證實,地主沒有向市議會申請任何興建商業單位的准證,市議會已兩度發出通知信給地主,要求地主拆除圍牆地基。

他說,首兩次發出的通知信,地主各有30天的時間自行拆除,若期限到仍未拆,市議會將發出第3次的通知信,要求地主24小時內拆除,否則市議會將采取行動。

他說,雖然有關土地屬私人地,但其建築物卻阻礙交通,市議會可以不批准地主的工程。

“興建任何建築物都必須市議會批准,但地主並沒有提出申請。”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