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毒殺3母子‧狠夫殺妻兒絞刑 圖殺長子另判監15年
(詩巫17日訊)轟動一時的詩巫麗華寶島一家三口被殺命案今日判決,謀殺妻兒的被告程利怡罪名成立,被判絞刑;企圖謀殺長子程峋鈦的罪名也成立,被判監禁15年,刑期即日執行。
被告程利怡(44歲)被控于2013年7月5日,早上6時20分至9時50分,謀殺40歲的妻子林詠(家庭主婦)、14歲女兒程順愛和兩歲幼子程順盛;另外17歲長子程峋鈦則成功逃脫。
被告上述多項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302和307條文。
法官蘇芳蓮在判詞中指出,被告因生意周轉不靈,欠債累累而對家人動殺機,手無寸鐵的妻子、女兒和幼子因此喪失寶貴性命;長子程峋鈦更必須面對自己險被父親殺害的陰影。
長子拒發表創傷聲明
“我認為,沒有什么比一位17歲的兒子必須面對險被自己父親殺害的陰影,這將對他造成一輩子無法彌補的傷害。”
據了解,被告長子程峋鈦今日也出現法庭範圍,但他不願接受主控官莫哈末阿茲魯副檢察司的要求,發表受害者創傷聲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也不願發表任何談話。
聞判後要求祭拜妻兒
周三身穿牛仔褲和粉紅色短袖衣上庭的被告,透過通譯員得悉判決后顯得異常平靜,他過后向法官要求希望前往妻兒的墳墓祭拜。
當法官問及為何想前往妻兒的墳墓拜祭時,被告說只是想前往該處,沒有任何特別原因。
他說,如果法庭不允許,也希望有妻兒墳墓的照片可細看。
新聞背景
殺妻兒再自殺
轟動一時的詩巫麗華寶島命案主角被告程利怡(44歲),是于2013年7月17日在地庭面控3項謀殺妻兒、一項企圖謀殺長子及一項自殺罪名。較后,他被送往古晉聖陶沙精神療養院觀察兩個月后,于2013年9月13日返回詩巫,精神報告顯示他的精神狀態正常,適合面控。
第一、二、三控狀指他于2013年7月5日早上6時20分至9時50分之間,在麗華寶島一住家疑殺死妻子林詠、14歲女兒程順愛和2歲幼子程順盛。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第四控狀指他在同一時間與地點在麗華寶島住家,疑用竹竿按住程峋鈦的頸后部,而且還用枕頭捂住程峋鈦的面部,導致程峋鈦受傷。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07條文。
第五控狀指出,他被控于2013年7月5日早上大約9時50分在麗華寶島一住家,疑用一條褲帶綁在樓梯上企圖自殺。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09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