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内长:修改不合时宜处 检讨伪造身分证法律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副内长:修改不合时宜处 检讨伪造身分证法律

(吉隆坡18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旺朱乃迪说,政府同意重新检讨所有与伪造身分证相关的法律,包括修改60至70年代制定下来的法律。



“自去年在部门任职,我就接到指示检讨所有法律,因为很多法律不合时宜,需要修改。”

尽管如此,他说,持有伪造身分证者,罪成后的最高刑罚只是监禁3年和罚款2万令吉,并指甚少法官会给予最顶限的判刑。

旺朱乃迪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巫统阿当阿都哈密上议员的附加提问。



他说,在还有内安法令的年代,他只知道沙巴有一个不法集团,当时也逮捕了超过百人,包括国民登记局官员。

皇委会没受施压

“去年,在砂州美里,我们也逮捕了2至3人疑是不法集团人士,但还无法掌握他们到底伪造了多少身分证。”

另外,他就“身分证计划(project IC)”一事,强调沙州非法移民调查委员会没受到任何一方的施压。

“这个皇委会是以前任东马大法官丹斯里沈立强为首,他是个廉正、拥有高诚信的人,他一定没受到外界施压。”

他说,若这皇委会受施压,一定会辞职并告知国家元首。

“那6万7000张身分证不算伪造的,它是真正的身分证,而伪造的定义,是指大马卡没有按照国民登记局所设下的指南。

“当初在60至70年代获得大马身分证的人士,其后裔或已繁衍到第3代了,而其后裔也是大马公民,这种情况下,以内政部长和沙巴首长为首的委员会将制定一份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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