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应用程式招客需执照
(吉隆坡18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说,在我国使用汽车应召服务公司Uber的应用程式不算犯法,但车主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透过此应用程式招生意就是违法。
他说,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执法至今,共记录9宗个案,说明车主错误使用Uber应用程式。
沙希淡卡欣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沙巴团结党嘉米拉上议员的提问。
他说,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目前正仔细研究一项建议,即采用粘纸等方式,证明所有使用汽车应召服务公司Uber的应用程式的车辆,都是获准提供服务的业者。
“政府就此应用程式的安全性,听取民众的意见。”
他说,Uber是于2010年6月在美国三藩市成立,至今在超过42个国家广泛使用,并在2013年2月进入亚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