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大學學院教育基金 捐款者可獲稅務回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拉曼大學學院教育基金 捐款者可獲稅務回扣

(布城18日訊)拉曼大學學院教育基金獲內陸稅收局批准豁免稅務;捐款給該基金者可獲得稅務回扣。



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今日正式將該批准公函,移交予拉曼大學學院教育基金,由拉曼學院校友會會長丹斯里吳明璋接領。

蔡智勇在移交儀式上指出,由于拉曼學院于2013年5月正式升格為大學學院,隨后原本的拉曼學院教育基金重新提出申請豁免稅務,並在第二財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協助下,獲得內陸稅收局批准豁免稅務。

“有關批准公函是從今年4月9日生效,內陸稅收局是依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3(1)(a)條文,批准拉曼大學學院教育基金所獲得的捐款一律豁免繳交所得稅;同時依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44(6)條文,任何人捐款給該基金,都可全部獲得稅務回扣。”



政府每年撥款

他說,馬華也將會持續協助拉曼大學學院,以讓更多拉曼生受惠,同時也有助于拉曼大學學院持續取得發展。

“除此之外,政府也會每年撥款給拉曼大學學院,作為行政開銷用途。”

拉曼學院是由馬華發起,在1969年正式創立,並以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的名字命名。

目前在拉曼大學學院深造的學的學生共有2萬4000名,而拉曼學院歷屆畢業生的人數已超過16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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