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鄉下初到檳城這個城市時,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非法看車員”。
當時和大學朋友到喬治市喝茶,朋友未泊好車,就開始準備1令吉,我很好奇,這1令吉是泊車費?
下車后,1名看車員走向我們,伸手要求付1令吉,而朋友也“熟悉”地遞上1令吉。
以前年少不懂,未曾想過為什么要付錢?
朋友說,若不給錢,愛車就會“中招”,可能被車身被刮花、輪胎被“放風”,甚至車輛被曝鏡。
反正只是1令吉,總比讓愛車冒險被破壞來得好,因此,許多人只好付錢。
然而,曾有1名較“勇敢”的友人,堅決不給泊車費,本以為車輛必定“中招”,但卻“安然無恙”。
也許,他只是遇上較“友善”的非法看車員。
不過,“不友善”的看車員,還是存在的,日前就有1名商人,因不給泊車費,而被看車員以頭盔毆打至吐血、后頭顱輕微破裂。
這實在太猖狂,曾有人說過,這些看車員收“泊車費”賺錢,總好過去幹打搶、偷竊等勾當,因此,何不讓他們繼續收錢?
看來,這種論述完全錯誤,免費泊車處,就得讓人免費泊車,收費處就應以正當方式收費。
檳島市政局了解此問題,日前與警方合作,逮捕數名非法看車員。不過,問題並不會因為看車員繳付罰款或者坐牢而被根治;看車員會去當看車員,是因為這“行業”太好賺,人們太恐懼他們。
想一想,下次看車員再向你收錢,你會A:打電話報警,B:不給錢掉頭走,C:乖乖給錢?
C,對吧,那么,有什么理由他們不當非法看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