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昭光 : 被“交换”掉的华语地位及权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赖昭光 : 被“交换”掉的华语地位及权益

政府拟成立国语执行委员会,制定正确使用国语的条规,以保障马来文作为国语的地位。马来语是唯一的官方语文,华社曾力争华语列为官方语文之一,但没有人质疑马来语的官方语文地位,怎么这拥有独一无二地位的语文至今地位还不够巩固,需要一再立法加以保护及推广?



首相署部长沙希淡卡欣说有必要时,政府将成立一个结构与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相似的国会委员会,来监督公共与私人领域强化使用马来文的情况。其实,政府已经制定了无数法令来强化国语地位,例如赋权国家语文局巩固应用马来文地位的《1959年国家语文局法令》、2010年过滤电影指南、1963/1967年国语法令、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地方政府的广告附属法令、商家广告牌指南等。这些法令除了“推广”国语,也以霸权姿态歧视及箝制其他语文的自由应用。

但是,即使有左青龙右白虎给国语护驾,部长说政府会议仍以马来文及英文掺杂使用,以显示有趣及高尚。批判人家不会国语为不爱国,以国语为母语者却污染国语更不爱国,又如何监督他人强化使用国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人民有权监督内阁部长使用马来文的情况,违规的部长罚写千篇纯正国语,杀一儆百,必上行下效,全民使用纯正国语。

大马官方中文及淡米尔文电台被强插几句国语,罗渣式电台不三不四播报了几十年,除了造成听众困扰,也不见得听众因此被同化而在使用中文交谈时,麻木到不自觉地掺杂几句马来文问候语。



纯为政治化动作

60年代,教总曾积极争取“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马华中委会于1965年8月3日议决不支持列华文为官方语文,该党认为:“马华谨记在独立期间,为了交换华人的公民权及政治利益,为了交换在宪法保证华文的使用,教导及学习不会受到禁止或阻扰,为了交换保存及维持华文的使用及学习而不受到损害,所以同意英语及巫语列为联合邦官方语文,不过同意在1967年8月31日以后,如果国会通过,则英语停止列为官方语文。”

当年被马华“交换”掉的华文地位及权益,日后更江河日下,逐步被“霸权”蚕食及箝制。

最近,马六甲教育局致函州内各源流学校,包括华小,“鼓励”校方在招牌上添加爪夷文。行动党国会议员沈同钦说爪夷文与伊斯兰不可分割,若学校被强制加上爪夷文,如同把学校伊斯兰化。爪夷文是用阿拉伯字母来书写马来语的文字,作为一种马来语的古早书写文字,爪夷文书写的文献中还出现基督教的《新约》和《福音书》,改编自印度史诗《罗摩衍那》及法律典籍《马六甲法典》等等。是否等于基督教及兴都教被伊斯兰化?

推广爪夷文来强化国语地位,可被视为无厘头地“阿拉伯化”国语及“恐龙化”马来语。否则,国内唯一爪夷文报章为何停刊?

爪夷文把学校伊斯兰化之说纯为政治化动作。过去强烈渲染宋谷伊斯兰色彩的行动党,做州政府后连神圣的林冠英也戴得不亦乐乎。向政治现实低头而顿悟指宋谷乃是马来“文化”象征,是礼服?要做官,宋谷转眼就去伊斯兰化?若然,该党领袖可有勇气戴宋谷去吃肉骨茶,实践及促进各族的“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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