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关注童婚 促修法调高婚龄至18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人权委会关注童婚 促修法调高婚龄至18岁

(吉隆坡19日讯)人权委员会对国内童婚问题感到担心,并促请政府修改法令调高结婚年龄至18岁,以符合2011年儿童法令对于18岁以下人士属于孩童的定义。



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发表文告,对于联合国一项题为“马来西亚房屋和居民普查”报告感到担心,报告指国内有8万2000名已婚女性是介于15岁至19岁的女孩;早婚男性也有7万名。

他说,童婚是项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对于孩童健康、教育、平等、不被歧视和不在暴力等的权利,都有明显的影响。

哈斯米说,这些权利皆受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保护,马来西亚也已签署这两项公约。



“人权委员会的立场坚定,即若童婚涉及传统风俗,该传统也不能超越儿童基本权利。”

他说,在《儿童权利公约》下,大马政府也已承诺确保儿童受到保护。

哈斯米说,人权委员会促请政府在全国展开更多的觉醒运动、教育和对话会,明确表达反对童婚的立场。同时,执法单位也要采取行动。

他说,虽然穆斯林女性最低结婚年龄是16岁,即也是刑事法典允许发生性行为的年龄,但伊斯兰法庭法官可允许16岁以下女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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