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外勞鬥雞罰900
(關丹19日訊)7名印尼外勞在學校建築工地養雞作為“賭具”,進行斗雞解悶,今日被關丹推事直斥不人道!
被告哈迪利、末杜喜、沙卡威、慕達、莫哈末米占、利迪及巴基阿利,控于本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關丹巴洛柏邁的學校工地內參與斗雞,牴觸1953年賭博法令第7(1)條文。
一旦罪成,每人可判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被告們認罪后,6人各被判罰款900令吉、利迪因無能力支付罰款而選擇坐牢3星期。
據案情顯示,來自米昔拉警區的警隊除了逮捕涉賭的外勞,也起獲多隻負傷的雞隻和4306令吉賭金。
推事潔西卡在下判時,直斥斗雞也屬“虐待”,對象雖然是隻動物,但此行為非常殘酷不人道,證物之一的負傷雞隻全被充公。
她要求被告們停止斗雞嗜好,飼養動物絕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