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官員控貪污罪 1月30日再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3官員控貪污罪 1月30日再過堂

(莎阿南19日訊)33名被反貪污委員會提控的官員們,將在明年1月30日再度過堂,地庭法官也允許一眾被告繼續保外候審。



法官拿督諾阿蒂達基于貪污案件涉及相同的證人,但由于多名被告分別聘請不同的律師,而考慮是否將所有的貪污案聯審或分開審理,故先決定將過堂日期訂在同一天,再決定是否聯審。

這33名被告皆抵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a)(A)條文,可與第24(1)條文同讀與被定罪。

此案主控官為烏馬及莫哈末賽夫丁副檢察司。



今天,多名被告聘請多名辯護律師及被告家屬也陪同出席聆聽,導致法庭座位不夠,有些律師需要坐預備給庭警的椅子,家屬也需要站著聆聽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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