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冀未来不引纷争 槟大桥免消费税 赞
(槟城19日讯)槟首长林冠英指出,随着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查里宣布大桥过路费豁免被征消费税,州政府欢迎这项宣布,也希望这项宣布已成定案,不会在未来引起纷争。
他今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他解释,大桥过路费会否被征消费税一事引起混淆,是因为中央政府在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把大道及大桥过路费列为豁免被征消费税事项,但在2014年消费税豁免供应令(Exempt supplies order)的清单中,“大桥”(bridge)字眼被移除,只剩大道。
他说,从法律角度看来,“大桥”字眼被移除后,等同大桥过路费不属于豁免被征消费税的事项,所以大马会计师协会(MIA)从字面上作出诠释时,也认为大桥过路费将被征消费税。
他指出,会计师非常注重此等细节,加上当局也从没就此事发表声明,故已引起混淆。
“从法律角度而言,豁免被征税事项属于一种特权,所以当讲到豁免被征税事项时,必须非常明确列出什么事项豁免被征税,而不能笼统说明。”
无论如何,他说,既然关税局总监为此争论作出最终宣布,州政府接受此宣布,也认为此事已获得解决。
促选委会晤3代表谈选区划分
林冠英强调,州行政议会委任的3名民联国会议员,将在重新划分选区事项上代表槟州政府,促请选举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接见这3人,听取州政府对划分选区提出的建议。
来自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巴里文打国会议员拿督慕加希及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在州政府的委任下,组成槟城重划选区管理委员会。
林冠英今日在光大召开记者会时,根据媒体报导指出,尽管阿都阿兹声称,选委会在重新划分选区时,必须按照宪法第7条文的精神,听取州政府、地方政府及有关选区的不少过100名选民,所提出的看法或反对,但选委会却没秉持这项精神。
他说,若选委会秉持这项精神,为何拒绝接见代表槟州政府的3名国会议员,以听取划分选区的建议?
他重申,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已致函选委会,告知州政府委任3名国会议员一事,而重划选区管委会在11月25日致函要求与选委会见面,却遭选委会拒绝。
“选委会拒绝接见管委会的做法,已违反州政府、地方政府及选民,有权对重新划分选区提出看法及反对意见的精神,希望阿都阿兹纠正,与3名国会议员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