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近2公斤冰毒案 印尼女子罪成绞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贩运近2公斤冰毒案 印尼女子罪成绞刑

(槟城19日讯)槟城高庭今日宣判“印尼女子贩运近2公斤冰毒案”被告罪成,需面对绞刑。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说,被告声称她受非洲裔男友史密夫邀请,前往印度与他见面,对方指从雅加达先到曼谷再转机到印度,机票比较便宜,因此她就照办。

他说,被告也指她在曼谷与史密夫的友人安德鲁见面,当时也遵照史密夫指示,将她可容纳30公斤物品的行李袋留给对方。

他说,被告也指她抵达印度新德里后,史密夫告诉她因签证问题无法前往印度,要她领走他之前留在印度的背包后,前往槟城见面。



没怀疑背包重量

被告指她在新德里一家酒店房间,接过装有两三件衣服的背包后,发现有点重,就拨电问史密夫,对方说那是因为背包素质良好。

诺丁说,被告遵照史密夫的指示,将其行李袋留给安德鲁,然后前往印度,显示她知道自己需要去印度带毒品回大马。

他说,被告发现该重量为2公斤的背包时,却没有怀疑史密夫,是案中可疑之处。

他说,若史密夫如被告所指常在印度做生意,就不可能出现签证有问题的情况。

“被告抵达槟城机场后,在海关检查处匆忙离开,是尝试避开海关人员检查,对方说赶着上厕所的说法不能被接受,因为抵达海关检查处前也有厕所,但对方却不上。”

诺丁说,被告在早前供证时不曾提及安德鲁及另一证人丽达,在自辩时才提及,显示这些都是捏造的口供。

他说,辩方无法挑起控方证据疑点,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闻判痛哭

被告一边耹听翻译员翻译诺丁的判词,一边不断摇头,在获知被判绞刑后更放声痛哭。

她过后和前往聆审的数名亲友拥抱痛哭,一边不断说印尼语,语气激动。

随后,女庭警用被告携带的白色头巾,为她遮盖脸部,将她带离法庭。

被告尤妮达(33岁,宗教团领袖)被控在2013年7月9日晚上约9时30分,在槟城国际机场的入境处,贩运1公斤668.3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第39B(2)条文下被控,罪成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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