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8年終獲土地擁有權 玉石大廈業主不用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爭取8年終獲土地擁有權 玉石大廈業主不用搬

(吉隆坡20日訊)吉隆坡十五碑玉石大廈居民經過8年努力“爭取”後,終於獲得最高法庭宣判獲得土地擁有權,成為“真正”業主。



位於吉隆坡十五碑柏哈拉路(Jalan Behala)玉石大廈,共有60戶持有永久地契的業主,豈料,在2006年突然遭地主指該大廈為30年地契,要求業主立即搬走,隨後業主入稟法庭,尋求司法途徑解決與地主之間紛爭。

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指出,玉石大廈擁有半世紀歷史,地主於1963年2月2日刊登廣告註明購買該大廈單位的業主可獲永久地契,但買賣合約上卻註明他們所獲得的是有限期地契,需每30年更新一次。

他說,當年的玉石大廈可說是區內新式四層公寓,售價最低1萬3200令吉起,相比同期該價格可在八打靈區買一棟單層獨立洋房。



他說,據了解,地主是在2007年將玉石大廈地段,以400萬令吉轉售新加坡發展商,並收取100萬訂金,後不斷施壓要求居民搬遷。

申請粉刷外牆

他說,當年接到業主要求幫忙後,在2007年1月27日致函向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土地及礦物局總監要求查詢大廈土地狀況。

“居民和律師經過8年付出與永不言敗的努力,首階段16戶業主終於成為‘真正業主’。”

他說,第2階段及第3階段業主也會入稟法庭,他有信心法庭可讓業主獲得公義和公平判決。

方貴倫今早與居民慶功宴致詞時,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購屋者協會總秘書鄭金龍、玉石大廈代表律師維奧拉及陳慶雄。

方貴倫將向市政局提呈粉刷玉石大廈外牆的申請,由於市政局僅負責公共道路,居民希望重鋪該大廈底層破爛不堪的路面,則必須向其他有關當局申請撥款重鋪路面,垃圾清理問題也會反映至阿南弗拉。

律師:感謝業主團結爭取

維奧拉指出,非常感謝玉石大廈業主,從事情發生至今,一直給予配合與努力爭取,也因為大家團結一致得到今日的成功。

她說,雖然最高法庭已給予業主最好的判決,但不等於該官司結束,接下來敗方依然可以提出上訴。

她說,無論如何,經過多年爭取,首批16戶業主終於正式成為“真正”業主。

另一方面,鄭金龍指出,該協會受業主委託,原本有3人律師團,惟有代表第2批業者代表律師,因為身體不適要求辭退,所以本月29日(星期一),他會向法庭提呈正在尋找替代律師的理由,要求延後原本2015年1月13日上庭的日期。

他說,首階段的業主正式成為真正業主,該大廈地點屬於市中心黃金地段,他希望,業主與市政局雙方承擔粉刷外牆費用,為了擁有更好居住環境,組屋周遭的道路需要重鋪,接下來也需進一步著手處理地契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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