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银行提款征GST.蔡兆源:免除征税负担 改变生活模式最重要
独家报导:黄治振
(吉隆坡20日讯)理财专家拿督蔡兆源认为,跨银行提款手续费须征收6%消费税并非新鲜事,关键是消费者如何改变生活和消费模式,即能免去消费税负担。
他举例,既然跨银行提款会被征收消费税,那消费者大可到开设户头的银行自动提款机(ATM)提款,就不需额外付税。
“同样的,若你在明年4月1日后到肯德基(KFC)买炸鸡,需付6%消费税,但若你到超市购买一只生鸡,并自己砍鸡、裹粉再炸鸡,就不需缴付消费税;所以消费者是可以避开消费税的。”
蔡兆源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针对财政部规定客户跨银行提款时需付6%消费税一事,这么回应。
无关提款数额
财政部日前在面子书贴文指出,客户到其他银行使用大马电子支付系统(MPES)跨银行提款时,原定的1令吉手续费将征收6%消费税,意即明年4月1日起,跨银行提款须付1令吉6仙手续费;消费税以每次服务计算,并无关提款数额。
他对于政府这项宣布并不感惊讶,因政府早前公布的消费税指南中,已清楚阐明“商业银行”征税范围,当中细节已说明银行服务需征税。
“除非政府有针对某个领域特别豁免或指定零税率,否则一般服务都需征收消费税。”
他说,国人在消费税落实后需承担更多费用是无可避免的事,因此消费者须竭尽所能“避开”不必要的消费税,这取决于如何调整生活方式。
他强调,凡涉及银行“服务手续费”,包括申请信用卡、转账卡、支票簿、支票结算、贷款处理费用等,都将征收消费税;消费者应妥善管理银行户头,避免额外收费。
消协:加重负担
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FOMCA)秘书长拿督保罗西华认为,既然银行提款等服务手续费以往都不曾征收任何税务,就不应征收消费税,加重消费者负担。
他接受《中国报》询问时说,政府应尽可能降低消费税对消费者的冲击,并认为消费者不应承受不必要的负担。
“若之前有征收销售与服务税(SST),如今被消费税取代,那是另一回事;但跨银行提款以往都不曾征税,如今在消费税落实后却要开征,这不应该。”
网友抨不体恤民意
财政部周五(19日)在面子书贴文阐明跨银行提款需征收6%消费税后,引起多名网友回响,纷纷抨击有关税收不体恤民意。
有网友指出,一般学生可能只提款100令吉以下,但同样需征收1令吉6仙手续费,增幅看起来虽小,对家境贫穷的学生来说负担颇重;另也有网友趁机调侃政府落实的消费税制“很好”,并抨击将自己的钱提款出来也要征税,实在荒谬。
另外,财政部以不标准和口语化国文语法书写有关贴文,也引起网友强烈抨击并质疑不专业。
探讨跨银行直接转账费
据了解,政府仍在探讨,是否对跨银行直接转账(Interbank GIRO)的10仙手续费征收消费税。
消息告诉《中国报》说,现阶段直接转账手续费为10仙,若征收6%税务,数额太小将难以计算,也无法四舍五入;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
消息说,银行与一般商店形式不同,因前者一般鲜少发出单据,只透过银行结单,因此有关手续费或直接从户头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