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猿也有人权 法院准牠自由
阿根廷地方媒体周一报导,法院认定1座动物园里的人猿是遭非法剥夺自由的“非人类的人”,这只人猿可望获释,并送往庇护所。
路透社报导,动物权利人士上个月代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1座动物园的29岁苏门答腊人猿“珊卓”(Sandra),提出人身保护请愿,这种文件通常用于挑战1个人遭拘留或监禁的合法性。
动物权利官员律师协会(AFADA)主张,猩猩有充足的认知功能,不应该当作物体来对待。法院的指标性裁决可望为更多类似诉讼案件铺路。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BBC News),珊卓1986年出生于德国动物园,1994年9月抵达布宜诺斯艾利斯。如果布宜诺斯艾利斯动物园不上诉法院裁决,珊卓将被转往巴西灵长类动物庇护所,自由地过半退休生活。
不过不是每只猩猩都像珊卓那么幸运,本月5日,美国一家法院裁决,黑猩猩不能与人一样享有同等的人权。被关在笼子里的黑猩猩汤米不能被视为一位“法人”,因为它“不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主人亦没必要将它从被圈养的笼子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