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公司名義購買 商用房產需付6%消費稅
(吉隆坡22日訊)一旦落實消費稅,無論是以個人或是公司名義購買商用房產,都一律需支付6%稅。
YCC咨詢公司夥伴葉欣向說,對商用房產而言,無論買家是註冊消費稅者與否,發展商都需要征收消費稅。
“但如果該買家將商用房產作為商業用途,及買家是有註冊消費稅者,可以索回進項稅。”
葉欣向早前在“迎戰消費稅大會2.0”上主講《消費稅對發展商、承包商及投資者的影響》時說,與商用房產不同的是,只要是住宅房產,就無需征收消費稅。
“無論是私人或是公司名義下的住宅房產,都無需支付消費稅,因為住宅屬于豁免消費稅行列。”
不過,她表示,發展商在建設住宅房展后,建材被征6%消費稅,卻無法取得進項稅回扣,這或導致住宅房產售價提高。
新稅制除了潛在進一步提高房產售價,讓房產買家在收購物業時多一份顧慮,也改變了發展商的賬目操作模式。
她指出,一旦消費稅在明年4月1日開跑,發展商將無法隨意開收費通知單,讓承包商和發展商之間相互對銷(contra) ,反之得根據每項交易開稅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