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高庭今日諭令小說作家西蒂羅茲米扎的前助理兼小姑阿斯瑪麗雅娜,必須因其面子書上的9則誹謗性留言,賠償前者5萬令吉損失。
高庭司法專員瓦茲爾今日駁回阿斯瑪麗雅娜撤銷缺席裁決(Judgement In Default)的申請,諭令后者必須賠償5萬令吉給西蒂羅茲米扎。
此案起訴人為小說作家西蒂羅茲米扎,也是答辯人的大嫂,她在2013年12月18日提交的訴狀中指出,阿斯瑪麗雅娜在2013年4月21日至2013年7月24日期間,前后在面子書留下多達9則對她的誹謗性留言,對她造成多方面的損失,並將阿斯瑪麗雅娜列為此案唯一答辯人。
須登道歉啟事
今年10月21日,法庭宣判小說作家勝訴,阿斯瑪麗雅娜除了需賠償5萬令吉損失,更必須支付堂費1萬令吉。
起訴人聲稱,答辯人在所發表的留言,嚴重損害她在法律界與文學界的地位,並導致其收入受到影響。
她也說,印刷商因為有關誹謗性留言,不再邀請她出席講座會分享寫小說的技巧,向對方索取150萬令吉的普通賠償、150萬令吉加重性賠償。
她同時也要求阿斯瑪麗雅分別在英文報章《新海峽時報》及馬來報章《每日新聞》刊登道歉啟事,更要求后者支付堂費,以及一切高庭認為合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