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專家:撤銷條文也沒用 雪阿拉禁令仍生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憲法專家:撤銷條文也沒用 雪阿拉禁令仍生效

(吉隆坡23日訊)憲法專家阿都阿茲巴里認為,即使雪蘭莪州政府撤銷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相關法律條文,但禁用“阿拉”的禁令在雪州仍然生效。



他說,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建議雪州政府撤銷禁用“阿拉”的條文,不切實際,因為禁用“阿拉”字眼是聯邦法院對天主教會週刊《先鋒報》案的判決。

“法律對‘阿拉’字眼使用的規定是對或錯,聯邦法院已有判決,即只有穆斯林可以使用這個字眼。”

網絡媒體“當今大馬”引述阿都可茲巴里的談話報導,如果要推翻使用“阿拉”的禁令,政府必須修改憲法,而且須獲得國會三分之二多數票議決。



他強調,在三權分立制度下,政府沒有權力詮釋有關法律,即使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及雪州大臣阿茲敏,都沒有權力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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