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专家:撤销条文也没用 雪阿拉禁令仍生效
(吉隆坡23日讯)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认为,即使雪兰莪州政府撤销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相关法律条文,但禁用“阿拉”的禁令在雪州仍然生效。
他说,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建议雪州政府撤销禁用“阿拉”的条文,不切实际,因为禁用“阿拉”字眼是联邦法院对天主教会周刊《先锋报》案的判决。
“法律对‘阿拉’字眼使用的规定是对或错,联邦法院已有判决,即只有穆斯林可以使用这个字眼。”
网络媒体“当今大马”引述阿都可兹巴里的谈话报导,如果要推翻使用“阿拉”的禁令,政府必须修改宪法,而且须获得国会三分之二多数票议决。
他强调,在三权分立制度下,政府没有权力诠释有关法律,即使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及雪州大臣阿兹敏,都没有权力修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