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車位濺血 囂張惡鄰指請律師可脫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爭車位濺血 囂張惡鄰指請律師可脫罪

(吉隆坡23日訊)爭車位釀流血事件,華裔男子要求鄰居移車不遂,反遭對方糾眾圍毆,混亂中更被鋁棒擊中造成眉角受傷流血;對方還恐嚇他,若離開住處就要他好看。



此事于上週六晚,在甲洞大香港花園(Taman Indah Perdana)一個排屋單位發生。

事主黃月文(33歲,銷售員)指出,他上週六晚上8時17分返家時,見到住家對面,他常用的泊車位被鄰居家人泊了車,就鳴笛要求對方移車。

用鋁棒攻擊



“車主出來后,語氣不友善地回我是不是我父親的地,還說會‘慢慢’移車,我就告訴對方,如果他不想移開,我可以把車泊在其家門口,對方便返回屋內,不久就有4名男子和數名女生走出來。”

他指出,當時其中一名男子繞過他,拿起放在路邊的漆桶企圖砸向他車,惟遭他人阻止。

“我要走向那名男子時,另一名黑衣男就突然一拳揍向我的右眼,把我擊倒在地,隨后其他男子也對我拳打腳踢。”

他說,對方停手不久,仍被圍堵的他欲與對方理論時,突遭一名男子襲擊臉部,之前的黑衣男也從家裡取出一支實心的鋁棒攻擊他,造成其右眼眉角流血。

他指出,其中一名男子離開前,還恫言這只是小案件,有許多錢可以請律師辯護,不會有罪。

“對方還說出我工作的地點,指會認著我的車牌,我只要離開住處,他們就會對我‘做事’,令我感到受威脅。”

他今日在三哥黃月清和姐姐黃月群陪同,向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投訴時這么指出。

出席記者會者尚有士拉央市議員游佳豪。

事發3天警未匯報進展

黃月文指出,姐夫載他去士拉央警局報案時,他發現最先動手打人及恐嚇他的黑衣男子夫婦也在錄口供。

他說,當時警方告訴他,對方較早前曾到甲洞警局報案。

“我被打的時候,姐姐已報警,這人在警方到場前就離開,原來是去報案。”

他指出,對方看似頗為有錢,事發至今3天,警方沒匯報案件進展,也沒安排他認人,相信還未採取行動逮捕對方。

林立迎:有證據警應捉人

林立迎說,根據事主情況,警方應立即上門逮捕嫌犯。

他指出,對方已涉嫌犯下刑事法典324傷人及326嚴重傷人的條文,根據他的經驗,這兩條文都是可當場逮捕的罪名。

“事主也有閉路電視錄影,可作為證據。”

他說,事發當晚,他接到黃月文投訴后,已聯絡鵝嘜警區主任,后者在凌晨3時透過短訊回覆,指會採取行動。

“不過現已3天,警方還未有行動,如果已逮捕嫌犯,就應該安排事主認人。”

他指出,他們週一已向總檢察署投訴,他也會繼續協助事主跟進此案。

打人者願道歉賠償

黃月清說,事發當晚12時左右,對方曾透過其夫家一名親戚當說客,要求和解,並願意向弟弟道歉與賠償。

“我當時沒有回應,只說已報案,一切交給警方調查。”

她指出,她們在當地住了14年,打人者不是當地住戶,是隔兩家一名老婦的兒子。

她說,該老婦約1年前搬到當地,與1名女兒同住,事發當天據說是老婦生日,孩子們回去為她慶祝。

“我們與該家人不熟,很少交流。”

此外,她指出,她兩名孩子目睹當天事件后因受驚,一直哭鬧,當晚還發燒嘔吐。

她認為,泊車位只是件小事,何需動手打人,甚至用鋁棒打人。

手機掉地被取走

黃月文說,他錢包與手機在他被圍毆時跌落地上,但事后只找到錢包,疑手機被一名女子取走。

他指出,他事后只發現錢包在地上,之后才發現手機不見,找了一陣都找不到,家人便試撥其電話,當時雖接通但沒人接聽。

“我與姐姐同住,事后翻看住處的閉路電視錄影,獲悉其中一名女子曾在我倒地后撿了些東西。”

他說,除了眉角還有瘀青外,背部也因被人踢了一腳,現今還隱隱作痛。

他指出,他是鞋子銷售員,需常爬樓梯找貨,每次爬樓梯都會觸動背部傷痛,令他行動不便。

“我報案后已到士拉央醫院驗傷,報告要1個月后才出爐。”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