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车位溅血 嚣张恶邻指请律师可脱罪
(吉隆坡23日讯)争车位酿流血事件,华裔男子要求邻居移车不遂,反遭对方纠众围殴,混乱中更被铝棒击中造成眉角受伤流血;对方还恐吓他,若离开住处就要他好看。
此事于上周六晚,在甲洞大香港花园(Taman Indah Perdana)一个排屋单位发生。
事主黄月文(33岁,销售员)指出,他上周六晚上8时17分返家时,见到住家对面,他常用的泊车位被邻居家人泊了车,就鸣笛要求对方移车。
用铝棒攻击
“车主出来后,语气不友善地回我是不是我父亲的地,还说会‘慢慢’移车,我就告诉对方,如果他不想移开,我可以把车泊在其家门口,对方便返回屋内,不久就有4名男子和数名女生走出来。”
他指出,当时其中一名男子绕过他,拿起放在路边的漆桶企图砸向他车,惟遭他人阻止。
“我要走向那名男子时,另一名黑衣男就突然一拳揍向我的右眼,把我击倒在地,随后其他男子也对我拳打脚踢。”
他说,对方停手不久,仍被围堵的他欲与对方理论时,突遭一名男子袭击脸部,之前的黑衣男也从家里取出一支实心的铝棒攻击他,造成其右眼眉角流血。
他指出,其中一名男子离开前,还恫言这只是小案件,有许多钱可以请律师辩护,不会有罪。
“对方还说出我工作的地点,指会认着我的车牌,我只要离开住处,他们就会对我‘做事’,令我感到受威胁。”
他今日在三哥黄月清和姐姐黄月群陪同,向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投诉时这么指出。
出席记者会者尚有士拉央市议员游佳豪。
事发3天警未汇报进展
黄月文指出,姐夫载他去士拉央警局报案时,他发现最先动手打人及恐吓他的黑衣男子夫妇也在录口供。
他说,当时警方告诉他,对方较早前曾到甲洞警局报案。
“我被打的时候,姐姐已报警,这人在警方到场前就离开,原来是去报案。”
他指出,对方看似颇为有钱,事发至今3天,警方没汇报案件进展,也没安排他认人,相信还未采取行动逮捕对方。
林立迎:有证据警应捉人
林立迎说,根据事主情况,警方应立即上门逮捕嫌犯。
他指出,对方已涉嫌犯下刑事法典324伤人及326严重伤人的条文,根据他的经验,这两条文都是可当场逮捕的罪名。
“事主也有闭路电视录影,可作为证据。”
他说,事发当晚,他接到黄月文投诉后,已联络鹅唛警区主任,后者在凌晨3时透过短讯回复,指会采取行动。
“不过现已3天,警方还未有行动,如果已逮捕嫌犯,就应该安排事主认人。”
他指出,他们周一已向总检察署投诉,他也会继续协助事主跟进此案。
打人者愿道歉赔偿
黄月清说,事发当晚12时左右,对方曾透过其夫家一名亲戚当说客,要求和解,并愿意向弟弟道歉与赔偿。
“我当时没有回应,只说已报案,一切交给警方调查。”
她指出,她们在当地住了14年,打人者不是当地住户,是隔两家一名老妇的儿子。
她说,该老妇约1年前搬到当地,与1名女儿同住,事发当天据说是老妇生日,孩子们回去为她庆祝。
“我们与该家人不熟,很少交流。”
此外,她指出,她两名孩子目睹当天事件后因受惊,一直哭闹,当晚还发烧呕吐。
她认为,泊车位只是件小事,何需动手打人,甚至用铝棒打人。
手机掉地被取走
黄月文说,他钱包与手机在他被围殴时跌落地上,但事后只找到钱包,疑手机被一名女子取走。
他指出,他事后只发现钱包在地上,之后才发现手机不见,找了一阵都找不到,家人便试拨其电话,当时虽接通但没人接听。
“我与姐姐同住,事后翻看住处的闭路电视录影,获悉其中一名女子曾在我倒地后捡了些东西。”
他说,除了眉角还有瘀青外,背部也因被人踢了一脚,现今还隐隐作痛。
他指出,他是鞋子销售员,需常爬楼梯找货,每次爬楼梯都会触动背部伤痛,令他行动不便。
“我报案后已到士拉央医院验伤,报告要1个月后才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