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兑换商卷款逃案 2嫌犯各控2罪
(八打灵再也24日讯)“钱币兑换商卷款逃”案两名嫌犯,因非法经营钱币兑换商店,今天在推事庭分别面对两项控状,其中一名被告仅对首控状认罪,另一名被告却对所有控状皆表示不认罪。
被告法依扎莫哈末(34岁)是此案主犯纳查莫哈末的胞弟,他被指和阿斯鲁占比里(28岁)在12月3日上午11时至中午12时之间,与1名仍在潜逃的同伙,于梳邦再也Summit USJ购物广场非法经营一家非法钱币兑换商店时,分别欺骗了两名外劳总值为5500令吉和3100令吉的现金。
两人因此牴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且与同一法令的第34条文同读,罪成将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或不超过10年以及鞭刑,或罚款。
否认次控状
由于两项控状的受害者都不同,因此在不同推事庭被控,法依扎莫哈末对首控状不认罪。
阿斯鲁占比里却认罪,但通译员告知推事苏丽雅华蒂需等待相关文件才能下判,因此被告各获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但两人则对次控状表示不认罪。
两人的辩护律师维拉兴甘指出,他对两名被告早前在另一间法庭面对另一项控状之事毫不知情,并指此案主犯是纳查莫哈末,而不是两名被告,他也建议承审次控状的推事洪丝兰(译音)让两名被告以数额较低的保释金保外候审,同时申请将两宗案件联审。
在第二项控状下,洪丝兰批准二人以2500令吉保外候审,护照须交给法庭保管。
两名推事都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22日过堂,首案件主控官为旺莫哈末布哈里副检察司,次案件则是莎菲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