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都柏林28日綜合電)愛爾蘭一名腦死的孕婦,因該國嚴格的墮胎法限制,被迫靠維生器存活,維持胎兒生命。家人不忍她受苦告上法院,週五(26日)法院裁定,為捍衛孕婦死亡尊嚴,加上胎兒存活率低,允許醫院拔掉維生器,結束逾3週折磨。
這名20多歲婦女,懷第三胎時跌倒撞頭,于12月3日因血凝塊腦死,家人要求關掉維生儀器,讓她安詳離去;但根據當地墮胎法,胚胎被視為公民,享有公民權,3名主診醫生擔心被追究責任,遲遲未達共識。
首都柏林高等法院週五判決可拔除其維生器,法官認為即便孕婦維持生命,胎兒也不太可能存活,只會剝奪孕婦“尊嚴死亡”權利,她的家人也承受痛苦。通常離開母體的胎兒若不足24週大,很難存活。而7名醫生都作供證明婦女情況每況愈下,有病菌感染、發燒和高血壓等問題,如行屍走肉。
負責治療孕婦的醫生說,為維持孕婦生命,注入不少有害胎兒的藥劑,他們像在孕婦身上做實驗,非常怪異。
女人非孵化器
但法官強調這是個別案件,若在別的情況下如預產期將至,可能要作不同考量。
都柏林總主教馬丁在判決前也質疑政府未制定更清楚的法令規範墮胎:“女人不僅是孵化器。”官方說,未來會研究相關法條,將醫學上例外納入考量。
愛爾蘭人多為羅馬天主教信徒,對墮胎議題態度保守,憲法也保障胎兒與母親享有相同生命權,嚴禁墮胎,除非孕婦生命受“確實威脅”,如患嚴重疾病或有自殺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