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10年收追債信 宜聘律師瞭解房貸詳情
欠下房貸無力償還后,借貸者以為已被列入窮籍,房屋也會遭到拍賣,未料事經10年后,竟收到銀行的追債信。
⊙黃女士指出,其鄰居當年失業后,就無法依期繳付房貸,前后一共3個月。
“鄰居在三個月后終覓得工作,也有意續供位于萬撓的單位,但銀行方面堅持要屋主,事前必須一次性繳付之前的房貸。”
她直言,該名鄰居只是上班族,根本無力承擔,只好打退堂鼓,基于貸款是5萬多,就認定自己被判入窮籍。
黃女士指出,直到最近,有關銀行竟致函予鄰居,要求后者償還房貸。
她說,據聞,上述單位如今是空置,但事隔10年才來追債,鄰居是否需要理會?
★林若輝律師
在這情況下,我建議事主聘請律師,代其了解房貸上的詳情,只有這樣才能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