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逝世子女争产业 联名人稳占一半拥有权
父亲逝世前没立下遗嘱,女儿如今欲霸占与往生者联名的4层楼单位,引起其他5名兄妹强烈不满。
⊙叶先生指出,其父亲有两位太太,上述所指的女儿,是第二位太太所生,父亲也和后者一起居住。
他说,当年父亲拥有一片地段,在出售后就转买以上单位。
他指出,基于父亲没立下遗嘱,所以该名女儿如今要独霸该单位,完全没把其他兄妹放在眼里。
“据知,以上单位如今每月的租金是7000令吉,父亲已逝世两个月,对方竟对租金只字不提。”
他坦言,如今他们5兄妹,要联同争取回以上单位,那可透过什么程序?
★林若辉律师
叶先生需要查回,双亲结婚的年份,因为只要1982年3月1日前结婚的夫妻,婚姻都受到法律的承认,那父亲的财产将根据分配法令来平分。
但是,因为第二名太太的女儿,是有关产业的联名人之一,所以她那一半是不会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