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逝世子女爭產業 聯名人穩佔一半擁有權
父親逝世前沒立下遺囑,女兒如今欲霸占與往生者聯名的4層樓單位,引起其他5名兄妹強烈不滿。
⊙葉先生指出,其父親有兩位太太,上述所指的女兒,是第二位太太所生,父親也和后者一起居住。
他說,當年父親擁有一片地段,在出售后就轉買以上單位。
他指出,基于父親沒立下遺囑,所以該名女兒如今要獨霸該單位,完全沒把其他兄妹放在眼裡。
“據知,以上單位如今每月的租金是7000令吉,父親已逝世兩個月,對方竟對租金只字不提。”
他坦言,如今他們5兄妹,要聯同爭取回以上單位,那可透過什么程序?
★林若輝律師
葉先生需要查回,雙親結婚的年份,因為只要1982年3月1日前結婚的夫妻,婚姻都受到法律的承認,那父親的財產將根據分配法令來平分。
但是,因為第二名太太的女兒,是有關產業的聯名人之一,所以她那一半是不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