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高庭法官今日訓斥1名參與武裝分子活動的巫裔男子,即使同情在敘利亞發生的事情,也沒有必要參與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活動。
被控參與IS組織的被告莫哈末羅斯馬迪(42歲,雜貨店主)在庭上否認控狀指他“準備參與IS組織”的句子,並哭著向承審法官表示自己僅同情敘利亞人民被無辜殺害,並沒有意圖參與“伊斯蘭國”。
法官卡馬魯丁聽后卻訓斥被告:“不只是你一個同情在敘利亞發生的事情,全球的穆斯林也同情該國人民,難道同情就必須去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
罪成或終身監禁
法官認為被告是有目的前往敘利亞,如果單單是同情,根本沒有必要前往敘利亞,因而拒絕被告招認,並把案件訂于明年3月31日過堂。
首控狀指被告于今年10月25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被扣留,指他要前往土耳及參與極端IS組織,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監禁30年,或罰款或充公物資。而交替控狀指被告支援“伊斯蘭國”。
被告代表律師是阿力查里,主控官是旺沙哈魯丁及蘇谷阿布峇卡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