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半港爭地案律師失信 法院駁回上訴申請
(吉隆坡1日訊)聯邦法院裁決,著名律師古巴占星與其律師樓在超過20年的霹靂州半港1400公頃土地爭地案中,失信于其當事人,並駁回其上訴申請。
以丹斯里里察馬蘭尊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在去年11月27日的判決書中指出,古巴占星應真誠執行任務,而不應在購買半港的土地時,將利益置于誠信之上。
里察馬蘭尊說,古巴占星不應在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購置有關土地。
以維拉沙米為首的217名起訴人,是于1994年7月6日入稟怡保高庭,起訴古巴占星及其律師樓巴占及卡達。
沒有維護當事人利益
他們在訴狀中指出,他們簽署一份相信是土地買賣合約的文件后,發現有關土地將被拍賣,因此委任古巴占星及其律師樓為他們的代表律師,以對土地拍賣事給予他們恰當的法律勸告。
不過,古巴占星過后購買有關土地,並將土地賣給Regal Establishment私人有限公司。
起訴人說,他們在獲悉古巴占星沒有代表維護當事人利益后,辭退古巴占星及其律師樓。
里察馬蘭津指出,古巴占星不應在當事人(購地者)不知情下,代表本身或任何第三者的利益。
“在這宗訴訟案中,古巴占星是受到購地者委託為代表律師,代表217名起訴人的委員會,是尋求古巴占星的專業服務,以保障購地者的利益。”
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于1999年首次被控雞姦時,古巴占星是安華律師團成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