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大水災讓我領悟了一個道理,原來我國擁有許多具潛質的科學家,可以發表驚天動地的理論,甚至可以提名諾貝爾科學獎。
我當上國會議員后,很多大學同學都掉眼鏡,因為我是理工科學生,一般搞政治的都是律師或醫生。就連大學教授也都驚訝不已,他們說唸理科的人,一般太理性,事事講求邏輯,一根筋不懂得轉彎,難以在政治界立足。換句話講,政治與科學很難沾得到邊。
最近有個伊斯蘭黨國會議員,就發表了很“偉大”的言論。他說吉蘭丹州會發生大水災,是因為沒有執行伊刑法的關係。這個理論是我的大學科學教授沒有教過的。突然感覺讀了那么多年的科學,像是白唸了。原來只要奉行伊斯蘭教義,讓伊刑法順利執行,就可以免去天災,大水患也不會發生,天下太平。我的大學教授聽了,不知會有什么反應?
可保國可安家
我想,大學的自然災害科系可以收工了,根本不必再讓學生鑽研,反而去修個伊刑法,既可以保國也可以安家。
中央政府應該認真考量他們的訴求,他們那么執意要實行伊刑法,就讓他們去吧。這樣大可以省下治水撥款,不必再建蓄水池,也不用再築河堤,可謂雙贏。
還有更勁爆的,據他們的理論,國內接二連三發生空難,是因為飛機上載有“非伊斯蘭”的東西:酒,還有女空服員沒有戴頭巾,旗袍開得太高,所以遭受災難。這又是大學教授沒有教過的東西。
不過,這位鑽研大自然災害的伊斯蘭黨國會議員,可能應該回去問一問他的大學教授,何以印尼亞齊省在2001年自治以后,全面實行伊刑法,依然在2004年遭遇重大海嘯破壞,有3萬多人丟了性命?是否可以作個結論,實行伊刑法后,帶來比水患更嚴重的海嘯,所以世俗法才是唯一可以保國保家的法典?
我還是忠于我對科學的信仰,他要回答我的疑問也好,不回答也好,在我眼裡,伊斯蘭黨還是別把政治和科學沾上邊的好,不然說什么都是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