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集會中遭警致傷 男子起訴警方、政府

(吉隆坡7日訊)一名在2007年淨選盟大集會現場的自僱人士稱,在該大集會中遭警方致傷,因而永久傷殘,必須拄枴杖行走,因而起訴吉隆坡總警長、金馬區警區主任、全國總警長與政府。

這宗民事訴訟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開審,38歲的阿里亞薩告訴法庭,他在2007年11月10日,來到獨立廣場坐在一處,突然聽到有人喊,也看到警方鎮暴隊走近,發生騷亂后他就開始奔跑,但在路邊大花盆附近跌倒。

“接著,鎮暴隊隊員包圍我,踢我的肋骨,還有人踩我的左膝蓋。過后,我聽到pop一聲,我知道我的膝蓋已經碎裂。”

此案承審法官是司法專員阿茲祖。法庭明日傳召另3人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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