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毒案開審. 房祖名認涉毒判監6個月 趕得及回家過年
(北京9日訊)成龍兒子房祖名被控容留他人吸毒案,今早開審;房祖名對檢方指控涉嫌犯罪事項自願認罪后,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款2000人民幣(約1145令吉)。
由于房祖名去年8月14日涉毒被捕后,一直被拘留在東城看守所;由于房祖名決定不上訴,根據刑期從羈押日算起,預料他可于2月14日情人節前后獲釋,或還趕得及回家與成龍、林鳳嬌除夕圍爐過新年。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今早開庭,審理香港藝人房祖名涉毒案;房祖名對檢方指控涉嫌犯罪事項自願認罪,並供稱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容留台灣影星柯震東吸毒3次及女星李曉楠(英皇女星洛詩)1次,自願認罪。
法院當庭宣判,認定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如上述。
房祖名去年8月14日涉毒被抓,今早9點半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外事法庭開庭受審。媒體一早就到場等候,約6時58分,房祖名隨警車抵達法院,場有東城區人大代表、各界群眾、媒體記者,以及房祖名經紀公司代表約100人參與旁聽。
案件準時開庭,房祖名入座后,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在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內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房祖名無異議,並自願認罪,坦承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前3次是柯震東,都在家裡房間和洗手間,另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洛詩),吸毒時間是8月14日,地點是家中洗手間。
他說:“我犯了錯,我知道錯了,我應該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