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钞坐牢10年
(芙蓉13日讯)用50令吉假钞,监10年!
非法入境的印尼籍女子使用50令吉假钞购物被捕,身上另外搜出250令吉假钞,今天控上庭,两项控状共判监禁15年!
单单是使用假钞的控状,监刑便已10年。
被告伊丝特尔尤妮达(29岁)今早在芙蓉地庭面对两项使用及拥有假钞控状时,俯首认罪。
芙蓉地庭法官卡马鲁丁宣判时,判处被告两项控状各监禁10年和5年,唯刑罚同期执行,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去年8月15日晚上7时30分,在芙蓉奥克兰商业区Rapid霸级市场,使用50令吉假钞付费,牴触刑事法典第489B条文,即以伪造或赝制货币或银行票据当真钞使用。
次控状指出,被告于相同时间地点,被发现拥有4张总值250令吉的假钞,有理由相信被告知晓该笔钱为假钞,并有意图使用,牴触刑事法典第489C条文。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法力副检察司,被告并无聘请辩护律师。
据了解,被告曾于去年9月22日,在芙蓉地庭面对非法入境的控状,当时被判监禁1年。